希伯來書11:1告訴我們,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”馬太福音21:22中也說:“你們禱告,無論求什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”所以,因著信,我想和大家分享神對我的恩惠和眷顧。
我的加州駕照的有效期是到2018年2月底,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沒有更新駕照,我將無法在美國開車了。由於洛杉磯這個城市的特性,不能開車意味著寸步難行,生活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。所以,在二月初的時候,我就開始計劃去DMV更新我的駕照。由於我是在美國境內申請學生身份的,而美國移民局的審批程式太慢使我遲遲拿不到F1的審批文件,而我的合法簽證到二月底就到期了。所以我無法向DMV出示我新的I-94表,也無法提供Fl的身份資料,我手上唯一有的只是移民局的一份案件受理收據而已。因著這種情況,有相似經歷的同學們給了我一個不太好的資訊:在我們學院周邊的各個DMV都無法給我這種情況更新駕照,但是在Irvine DMV可能會給我更新。
於是,我選了一個華人比較喜慶的日子——大年三十(2月15日)去了Irvine DMV。正好我一個朋友的駕照也要更新,他就陪我一起去了。那人的天氣特別的好,我的心情也如同這燦爛的陽光,充滿著信心、喜樂。在Irvine DMV排隊等待的過程中,我不斷地向神禱告,懇求祂祝福我、保守我。經過漫長的四個小時等待,終於輪到了我辦理。當我把材料遞給視窗的工作人員時,她給了我當頭一棒。她說我的情況不能更新駕照,除非我有新的I-94。我想和她解釋、溝通,然而她卻顧左右而言他了。就像晴朗的夏人突然烏雲密佈,我的心情人失望到了極點:我開了那麼遠的路,等了那麼長時間,居然得到了這樣的結果。難道是神沒有聽見我的禱告?我的朋友則很順利地辦好了,而我的失望之情溢於言表。我對我朋友說,我們吃點東西後就回去了吧,因為DMV的工作人員已經很明確告訴我NO。
在吃完午餐的時候,我的朋友安慰我說,既然我們來了那麼遠的地方,何不查下附近的其他DMV,然後再去試試看呢?可是我還是沒有信心,而且這時候已經是下午3點多了,DMV到5點就關門了,而最近的DMV位於Santa Ana。但經不住我朋友的勸說,而我想正好也是回去順路的,那就去試試看吧。到DMV領了號後,我又開始禱告了。等待了一個多小時後,我來到個窗口前。這是一位面目慈善、上了年紀的墨西哥裔(我猜的)婦女。當我把材料交給她後,她同樣地告訴我不能辦理。然後我就和她溝通,她倒是耐心地聽我說。然後她讓我把材料再給她看下。當她在看材料時,我心裡默默地向神禱告,求神幫助我,看顧我,求神翻轉她的心思意念。
好像有什麼事發生了,只見她操作了鍵盤,列印了一份東西,然後她找了一位可能是主管地人去簽了字。回來後又列印了一張紙給我,讓我去拍照。但是我還是不知道what happened。當我拍完照回去後, 她又列印了一張紙給我。天哪,這時候我才知道她給了我一張 INTERIM DRIVER LICENSE,為期二個月的臨時駕照。
真的感謝主!祂聽到了我的禱告,讓那個工作人員回轉了心意。之前所有發生的一切都是神在熬煉我的信心,祂已為我預備了,只是看我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去領取。如果我像彼得看見耶穌在海面行走,因為信心不夠,而掉落水中的話,那我就再也不會得到我想要地駕照了。而且,神也特別安排了我的朋友和我一起去,就是要在我軟弱的時候給我鼓勵,給我力量,給我信心。
而更為神奇的是,這之後的一周,我收到DMV的信。我納悶DMV怎麼會有信給我?可是當我拆開信後,我居然看到了一張正式駕照,而且它的有效期居然是四年。主真的太愛我了!給了我超乎我所求所想的。
馬可福音11:24說:“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”馬太福音9:29又說:”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。”所以,無論什麼時候,我們對主的信心必須要堅定,不疑惑。
另外,我還想分享一件事,就是我的Fl身份的審批。從我遞交材料開始的近五個月的時間內,我得不到移民局的任何資訊。網站上除了說收到我的申請外沒有任何消息。為這事我請院長、師母以及DR. HUNTER都為我按手禱告,但是除了等待還是等待,沒有任何有關移民局的消息。我每天都為這事禱告,可等待的過程讓我心力交瘁,有時候還情緒低落。有一天,師母看我想為這事禱告後,特地打電話給我,鼓勵我說,馬太福音7:7告訴我們:“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就給你們開門。”本來那天我的心情比較差,但是師母的話點醒了我,讓我重新對這事充滿了信心。從此以後,我就不再為這事煩惱了,我想主一定有祂的安排,一切按照主的旨意行就可以了。所以我每天都是充滿信心,很喜樂。院長和其他同學及律師都告訴我,只要收到了移民局補充材料的信件,再過一個月左右就能收到批復檔了。
我每天回家都會去看下信箱是否有我的信件。有一天,我回家看見地上躺著兩封信,都是移民局寄的,我想可能終於等到了補件的信了。可當我拆開信件後,我發現居然是我的Fl正式批復檔,沒有補件要求,真的沒有讓我補件。而移民局的批復時間正好是在學院春季班開學前的兩天,這意味著我不用等到夏季班才能上課,而是立刻就能上春季班的課了。幾乎所有人包括律師都說,從來沒聽說過不用補件就給批件這樣的事。
AMAZING!神真的太恩典我了!就像詩篇1 3所說的:“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。”
感謝主!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事就是為主做的美好的見證。希望看見我的分享的弟兄姊妹也能和我一樣蒙神恩典。馬太福音17:20說:“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座山說:‘你從這邊挪到那邊’,它也必挪去!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。”
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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