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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靜翕

建立靈裡親密的婚姻關係

Updated: May 4, 2022




隨著現今世代離婚率的攀升,婚姻和家庭問題越來越顯出其重要性。在婚姻關係中,雙方兩情相悅,過滿足的夫妻生活固然是好的,但良好的婚姻關係絕非僅僅如此。現實的婚姻中,夫妻雙方往往是來自於兩個完全不同的家庭,有著不同的成長背景及生活習慣,這些差異經常會成為婚姻生活中雙方爭執摩擦甚至彼此傷害的原由,而這是每個家庭都無法避免的;或許靠著雙方感情和身體的親密關係可以解決一時的矛盾,但是隨著天長日久夫妻情感的淡化,因差異造成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凸顯。因此在婚姻生活中僅僅建立情感和身體的親密關係是不完全的,更需要雙方建立超出情感及肉體之上的聯結——靈裡的親密關係。


夫妻一同過靈性的生活,在靈裡交通,一起在屬靈的生命上成長,會使婚姻更加美滿和幸福。因為有了耶穌,迦拿婚筵才能有意外的完美和精彩。一樁婚姻、一個家庭,能夠請主耶穌介入,一同讀經祈禱,就能夠很好地明白神起初設置婚姻的目的和美意,加深彼此感情和生命的契合,也能夠一同領受豐富婚姻和生命的內容,有利於化解彼此矛盾,將心融成一體,使婚姻達到完美。


如何才能使婚姻達到完美呢?婚姻生活是一個需要互相花時間去瞭解,去建立信任感,互相磨合、互相熟悉的過程。這並不僅僅是“決定委身”這樣的一份信心那麼簡單。首先要確定的是在基督裡的婚姻沒有“離婚”這個選項。婚姻需要付出很多很多努力來維繫,無論兩個人發生了怎麼樣的爭吵,產生了多麼大的分歧,都不能夠提到“離婚”這樣的字眼。並且,要一直靠著神,按照聖經的原則和教導去生活。聖經教導我們:“愛是恆久忍酎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,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昐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”(林前13:4-8))如果每一個家庭都能努力遵行這個教導,肯定可以減少很多對彼此的傷害和困擾。


“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汙穢。”(來13:4)我們很容易把身體上的親密等同於親密的關係。我們本就是有血氣的,本就是一直要跟自己屬肉體的罪來抗衡的。是神在幫助我們不受自己屬血氣屬肉體的罪的攪擾,是神幫助我們保守我們的心聖潔。如果我們過早地跟對方建立了身體上的親密關係,就會影響我們之前想要建立的靈裡的親密。我們需要花時間去反復的思考,我真的愛這個人嗎?當我們不見面的時候,我真的想念他/她嗎?我真的需要他/她嗎?他/她真的是神為我預備的那個嗎?我真的可以為他/她委身,並一同過屬神的婚姻生活嗎?其實基督徒夫妻在靈裡的合一,更能直接影響到身體的合一,“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”(羅8:28)


信仰上的相同,是婚姻的粘合劑。夫妻成雙成對一同上禮拜堂拜神,是婚姻穩固、美滿的重要表現和根據。因為靈性上的合一是生命合一的基礎,生命的合一則是婚姻完滿之所在。金錢、地位、美貌可能對婚姻有影響,但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正確的信仰。因為愛神必導致愛人,也使人謙卑,能夠彼此接納。順服於神的帶領,讓我們能夠預備自己的身心靈,去完完全全地、沒有保留地、也沒有膽怯地去愛、去接受這個人;同時也原原本本地把自己展現給對方。因著神的緣故,我們在耶穌基督裡都是來自同一個文化同一個教導的,所以不離開聖經的原則和聖靈的帶領,對於我們的關係是至關重要的。我們要明白,我們在神裡面的建造,彼此交流的方式和敞開的心,還有很多很多的犧牲和付出,是一段美好的、屬神的婚姻所必須的。神所賜給我們的這個最最親愛的人,是值得我們尊重和付出的,值得我們花時間去瞭解去建立信任,也是值得我們去信賴的,而這一切的一切,如若不是靠著神,都是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做到的。把我們的幸福全然地交在神的手中,就是我們能夠得到的最好的祝福了。


在婚姻生活中,夫妻兩人越與基督親近,彼此間的關係就越相近,就像一個等邊三角形,夫妻兩人各在底邊的一角,而基督則在頂角上,若這兩人要相近,必須向頂角移近。當這個等邊三角形的左右兩邊線越短,那就表示底部的線也越短。即如果夫婦都各自與基督的關係親近,夫妻間彼此與神都有密切而親密的關係時,那彼此之間的關係亦會更加密切,他們彼此間亦能享受甜蜜而親熱的關係。但如果夫妻兩人只一方與基督的關係親近,那就表示底部的線也會較代表夫婦各自與基督關係的線長,這表示夫妻問的關係也會比較疏離。


當今社會無人能對婚姻中形形色色的問題免疫,夫妻之間建立靈裡親密的關係是非常必要的,它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點:一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將神和祂的觀點常常帶到婚姻關係中;二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間建立起最深層次的關係,不只停在肉體和情感關係的層面,而更加完全;三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常常反省神在他們人生中有何計劃和旨意;四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彼此以神的愛祝福對方;五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更容易建立共同的價值觀念,而更能認同對方;六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間的溝通更加無間和真誠;七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在困難中有更大力量去保護這闢係;八是靈裡親密能讓夫妻有更多從教會肢體而來的支援。


我們知神創造婚姻的初衷原本是和諧而美好的,但是因著罪進入人體,這種和諧關妤也被打破,人和神、人和人靈裡的合一也被破壞,我們必須更重視追求在靈裡的成長。夫妻間應在屬靈的生活上互相勉勵,不單自己要有個人的靈修生活,亦應建立起家庭祭壇,安排特定的時間一起讀經、禱告,在主裡分享神的話語,數算主恩,有什麼事都一同禱告,有喜樂互相分享,有困苦互相分擔;彼此同心合意的事奉神,保持靈裡的相通和健康的教會生活,在禱告中彼此紀念,以家庭生活去榮耀見證神。讓我們基督徒的婚姻和家庭,成為時代的好見證。正如聖經所說:“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,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;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,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。”(詩127:1)願我們每個家庭都在神的國度裡建立夫妻間的靈裡親密關係,點亮這盞永不熄滅的愛的燈,讓這盞愛的燈照亮每個家庭。



*參考書目《幸福婚姻十要》,作者:沙立文•修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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